黎智英被控違國安案 法官要求押後至12月開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負責審訊的法官昨日建議押後至今年12月開審。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負責審訊的法官昨日建議押後至今年12月開審。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9日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負責審訊的法官昨日建議押後至今年12月開審,因為需等候另一名法官先完成審理「初選案」。今次是黎智英案第2度被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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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3項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包括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

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指黎智英與「12港人」案李宇軒、陳梓華、黎的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以及目前被港府通緝的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港府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外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

黎智英案原訂2022年12月1日開審,但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就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辯護一事提請中國全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審期一度押至今年9月25日。

綜合明報等港媒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就黎智英案展開案件管理聆訊。負責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建議,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因為要等候另一名參與審訊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先完成審理「初選案」,預計審訊需80天。

報導指出,黎智英案中的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以及李宇軒及陳梓華。

現任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現任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會擔任控方專家證人,講述制裁的法律影響。(編輯:陳鎧妤/呂佳蓉)11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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