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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7月,該名酒店妹報案控訴,自己沒有從事性交易,去年底卻遭林男誘騙帶到旅館指侵,事後還不斷騷擾,甚至找酒店幹部霸凌她,讓她忍無可忍,提告強制性交罪。
林男挨告後堅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他還特地離開房間,跑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保險套,完事後再幫叫車送女方回家。林警還拿出當晚購買杜雷斯的發票,以及保險套盒自證清白。
檢察官調查,事發後一週內,該女子仍和林男保持LINE聯繫,對話中沒有任何質疑或抱怨遭侵犯,在女方無法提供相關事證的情況下,且種種跡證均顯示為合意性交,認定女方供詞並不可採,將林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