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批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未利益迴避 文化部:查無不法事證

▲針對立委爆出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未利益迴避,文化部今(3)日回應,查無不法事證。(圖/文化部提供)
▲針對立委爆出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未利益迴避,文化部今(3)日回應,查無不法事證。(圖/文化部提供)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3)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文化部自2018年起開辦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接獲檢舉有2件共獲文化部補助1125萬的案子,評審與獲補助者之間疑未遵守利益迴避,涉嫌違反文化部規範,且吹哨者雖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卻都石沉大海。文化部回應,經文化部政風處查處,並由廉政署回覆檢舉人,「本案查無不法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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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琬惠指出,由姚孟超出任負責人的冉色斯動畫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2021年5月取得文化部兒童節目補助合計1125萬,2次獲取補助的評審名單中皆有2015年起即與姚孟超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的王世偉。

陳琬惠表示,此案除涉嫌違反文化部「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所要求的利益迴避,更涉嫌違反切結書中第1條第3項所要求,評審與申請補助者之間3年內不得擔任同公司董事的規定;吹哨者分別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不僅文化部置之不理,廉政署也只以評審與受補助者利益迴避規範未臻嚴謹,文化部已於後續訂定「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迴避及保密作業要點」作為推託,根本是在聯手包庇。

文化部回應,此案檢舉人於110至112年期間,已多次向文化部、廉政署等進行檢舉,經文化部政風處查處,並由廉政署回覆檢舉人,「本案查無不法事證」,評審委員於評審時亦確實遵守規定自行提出迴避,並未參與相關案件評審及評分。

文化部表示,此案參與委員皆依「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規定,簽署評審切結書,確認與申請單位、個人未有僱傭、三等親等相關情形,並於評選及審查時,嚴守利益迴避及價值中立之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文化部強調,各項補助皆於網站完整揭露補助名單、補助情形及評審名單,可受社會公評。此案也經文化部政風處、廉政署完成調查,本案查無不法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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