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籃失速列車/全運會淪為三分大賽 國際裁判解釋為何不沒收比賽

▲T1台北台新戰神林宜輝在112年全運會籃球比賽單場砍進46顆三分球,狂轟142分打破全運會紀錄。(台北台新戰神提供)
▲T1台北台新戰神林宜輝在112年全運會籃球比賽單場砍進46顆三分球,狂轟142分打破全運會紀錄。(台北台新戰神提供)

記者路皓惟/專題報導

112年台南全運會籃球賽事,金門縣與台中市爭奪5、6名,兩隊合計攻下346分,其中台中市37歲老將林宜輝狂砍142分,包括砍進46記三分球,金門縣羅鈺群也攻下136分,打破全運會得分紀錄,這場「消化試合」雙方協議消極防守引發爭議,國際裁判謝文偉提出看法,指這場比賽雖然不合理,但並不符合沒收比賽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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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兩隊協議消極防守,以避免球員受傷,讓一場籃球賽淪為三分球大賽,林宜輝與羅鈺群互飆三分球,兩人合計射入了90顆三分,這樣的比賽是否符合消極比賽的定義,是否達沒收比賽的標準?

謝文偉解釋:「除非球員故意失誤非常明顯,或者明顯沒有進攻意圖,才能稱其為不自律比賽,並根據這條規定給予兩隊進行警告。」

以全運會的情況來看,這場比賽兩隊就是不積極防守讓對方投籃,謝文偉表示,規則沒規定一定要積極防守,若要以此來界定消極比賽,其實非常困難,而且這場兩隊都積極得分,只能說兩隊分數不合理。

由於職籃球員參加全運會受到球團限制,導致一些主力球員無法上場,台中市前鋒蕭順議甚至帶傷上陣,等於變成「五打四」的情況,謝文偉表示,「只要比賽時符合人數規定,就沒有特別問題,甚至受傷球員上去,還是符合規則。」

謝文偉說,「這情況與賽事獎勵制度有關,如果全運會5、6名沒有太大的獎金區別,球賽輸贏自然是無所謂。」然而,全運會籃球出現如此誇張的分數,也不禁讓人思考消化試合是否有繼續打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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