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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路過民眾發現,急忙上前制止,並通報警方到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為男子罪證明確,因故意對未滿12歲的女童犯強制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法官審酌男子坦承犯行,並請求女童母親原諒,雖雙方未達成和解,考量男子因轉機而暫時停留於台灣,已無合法停留身分,因此判處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並於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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