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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美惠今天表示,目前已經收到31件書面申訴案,有些是2月9日、10日由富國島遭丟包,在外站被迫刷卡、自付飯店費等案件,也有後面要出團受影響的案件。
吳美惠提到,今天一早就接到大量旅客來電,詢問要填哪種表格、確認申訴資料是否齊全、以及能否拿到錢等等,預計還會有旅客持續遞交相關申訴案;她也提醒,受到影響旅客須在3月18日前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
至於詳細的消費爭議處理方式,交通部觀光署日前說明,2月10日出發前往富國島旅遊,行程受影響之旅客:檢具定型化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及至當地額外支付之費用單據(住宿費用、門票或是活動費用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訴。
尚未出發的旅客,若以信用卡支付,可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處理; 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款項者,可填寫「品保協會糾紛申訴表」,並檢具代收轉付收據、契約書等相關單據,由品保協會協助申請保險理賠。
觀光署也說明,該公司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1千萬元,其旅客仍可獲得保險理賠,如理賠總金額超過保險額度,將由品保協會就履約保證保險理賠金額不足部分之損失協助代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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