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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32件已結案,餘8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126萬元;罰鍰最高者為黃志成,因第2次酒駕拒測處罰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按期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其未考領汽車駕照,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
裁決所指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台北市112年7月~113年1月酒駕當場吊扣牌1713件(汽車708件;機車1005件);酒(毒)駕累犯者,駕照均吊(註)銷或禁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另裁決所將提供累犯酒駕違規時段予警方供執法參考。
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新春聚餐多,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