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追劇/輕率法律釀出性侵文化 受害者重生仍恐懼

▲《Voice 2》演出了需要被關注的兒童性侵害議題。(圖/愛奇藝台灣站)
▲《Voice 2》演出了需要被關注的兒童性侵害議題。(圖/愛奇藝台灣站)

記者陳雅蘭/專題報導

韓劇《Voice》去年創下高度討論,除了讓人印象深刻的血腥、暴力場面,但最令人難忘的,莫過於劇中藉由抓犯人的方式,來警惕大眾「不要犯罪」。而續集《Voice 2》中,正是延續此精神來告訴大家,生活中會碰到的問題,並找出對的解決對策,就以第三集「審判的時間」來說,編劇馬珍媛以性侵害受害兒童為主題,用被害者的視角、所承受的壓力,來正視「量刑」對受害與加害人來說,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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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ice 2》第三集開頭,引用了俄國哲學家「托爾斯泰」的名言:「人會犯罪,但惡魔會將犯罪正當化」,編劇則將這句話,套用在兒童性犯罪的加害人身上。她認為,人都會犯錯,但在現今韓國社會的法律上,常因部分因素,導致罪犯錯誤行為變本加厲,而劇中的兒童性侵犯,正因為國家法律的不周全,最後只被求刑6年,出獄後不但沒改過自新,更至原受害者家中進行報復。

▲《Voice 2》希望國家對於兒童性侵犯的刑責能有明確條例。(圖/愛奇藝台灣站)

在全世界的法律中,與兒童、青少年相關的最為嚴格,而在法國、美國,只要觸法,至少判刑20年及25年,英國是無期徒刑,在大陸的話則是死刑,台灣也有明確的條例,但在韓國的實際審判中,作家沒看到國家把刑責發揮到最大價值,才想藉由戲劇作品,來證明韓國對於兒童性犯罪處罰力度的不足,哪怕是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想減輕受害者的痛苦。

劇中,舉報中心主任姜權酒曾說過一句台詞,「性侵害受害者,被稱為『活下來的人』」,這句話反應出受害者的痛苦與恐懼,因為他們,必須背負傷痛活一輩子,若加害者在判刑前表現良好、健康因素問題,法官最後酌量減刑,或許會導致嫌犯產生錯誤想法、出獄後再犯的可能性,那麼這個「量刑」就真的需要重新正視,不讓罪犯有僥倖心態。

▲《Voice 2》已抓犯人的方式警惕大眾犯罪的嚴重性。(圖/愛奇藝台灣站)

值得一提的是,南韓曾靠著影劇作品的影響力,讓人重視到兒童性犯罪的嚴重問題。除了《Voice 2》外,電影《熔爐》與《素媛》皆演出對未成年孩童性侵案件,反應熱烈也讓國會提高了量刑的標準。而近期在南韓,因受到「Me too 反性騷擾運動」影響,不管是政界或是演藝圈,已揭露出不少名人過去的變態行為,就連9年前的「張紫妍事件」也受影響重新調查,讓人見識到國家對於性侵問題的重視,但不管在哪一國,這不合道德的行為,處罰確實不能被輕易忽視。

其實《Voice 2》片名的另一個含義,可以解讀成「需要被聽到的聲音」,它與第一季一樣,努力讓大家知道犯罪的嚴重性,演出了社會上各種需要被關注的議題,找出解決的對策,而不是表面上所看到的預告,只有血腥、刺激、變態殺人魔的場面,真正想要傳達的,哪怕只有一秒的時間,也會竭盡所能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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