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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有未申報、價格不實及價格以外資訊申報不實時,則依所涉違失情形區分罰則,即申報價格資訊不實者課予較重程度的裁罰,一般交易資訊申報不實者則有改正的機會,更能符合比例原則的精神。
地政局長黃進雄指出,新制的修正顛覆過去申報登錄方式,而執行初期或許會產生不適情事,因此,本市為使新制能順利推動,已超前部署舉辦共計5場次的地政士教育訓練及地政同仁線上課程,並於本市地政局高雄實價共享平台發布修法懶人包、文宣摺頁、影音動畫等最新資訊;另於6月間將再擇期舉辦5場次公開說明會,以多元管道、多場次、人數控管的方式進行宣導,不僅配合政策推廣行銷,同時也兼顧防範新冠肺炎疫情,讓民眾及各界進一步瞭解最新規定與實務作法。
黃進雄再次強調不動產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新制,是透過辦理登記移轉時一併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成交資訊,以減少漏未申報情事,因此提醒買賣雙方都要密切留意應依契約內容如實如期完成申報以免受罰。如遇有新制施行相關疑問,歡迎電洽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地價科或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價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