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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芬表示,她當下向法務部查證,是否真有此事,還是黑函,結果知道花蓮地檢署也接到相關檢舉函,知道這件事是真的,她非常震驚跟憤怒,批評執法人員怎麼可以做這種事?
李麗芬並譴責該檢察官知法犯法、濫用職權,讓孩子受到驚嚇,除依法加以究責外,她並認為,該檢察官作為父母角色也不及格,無法好好處理女兒在幼兒園所面對的問題,用粗爆的手段為女兒討公道。
周春米則說,她感到震驚與痛心,難過加害人是國家檢察官,受害人是不到三歲的小朋友,令人無法忍受,這位檢察官兩度帶警察到幼兒園,尤其第二次還待兩個小時以上,她認為司法警察條例從民國60幾年來都沒有經過調整,未來司法官指揮司法警察,是否要有更明確的規範,有待修法。
對於該林姓檢察官的離譜行徑,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立刻指揮多位檢察官追查詳情,檢方認為林姓檢座身為司法人員,未循正常途徑解決孩子在幼稚園遭人欺負紛爭,也未利益迴避,竟直接指揮司法警察介入辦案,還要園方人員退下,讓很多師生心生畏懼,今依妨害自由罪嫌及恐嚇等二項罪名,將林姓檢察官提起公訴。至於警察部分,因犯後態度良好沒有過激的行為,所以給予緩起訴。
法務部代表指出,該林姓檢察官畢業於50期,之前的表現看起來不錯,並偵辦過電信法的案子,發生這樣的事情出乎意料,這回除了遭起訴外,還恐被移送評鑑。
至於該起案件多名幼兒受到驚嚇,教育部代表表示,就了解,校方有給予幼生情緒上的安撫,若還有需要,將提供專業心理諮商服務,衛福部代表則說,此案件是否違反兒少法,將由地方政府認定,受驚嚇的小朋友會給予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