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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潔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關注保證金下修議題,質詢指出但內政部考量防止沒有民意支持者任意參選,耗費國家社會資源,建議加入連署制度雙軌並行。
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表示,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考慮整個社會資源使用下,以及各選區投票率也不同,現行規範下修門檻不是不能討論,但考量物價上漲也等同於是下降。
徐國勇說,現行規範用選舉人總數作為分母,未來可以根據各個地區的投票人數來精算門檻,確保每個選區,最後選出來要退還保證金的比例,這就是一個調降,這就會比較公平,也是另外一種考慮方式,現在要修法明定下修。
輪到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答詢時,一開始他站在備詢台,兀自背誦法條,遭陳怡潔打斷,痛批毫無接地氣,質問中選會想要以價制量,相對影響公平參選,阻礙公民參政。陳朝建接著回答,關於保證金的門檻如何合理調整,會衡酌各國制度。
現行《公職罷免法》第32條規範,參加公職選舉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數不到各選區應選名額除該選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的10%,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於每次選舉投票率近六成,實際投票人數的數字通常比選舉人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