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竊取信用卡盜刷買相機及戒指 連過三關皆得逞

▲警方逮搶犯示意圖(圖/資料庫)
▲警方逮搶犯示意圖(圖/資料庫)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侵入台中市一家機車行竊取三張銀行信用卡後,立即到附近相機器材店及珠寶店盜刷購買一台相機及二枚戒指;張男5天後搶奪李姓女子皮包,李姓女子大聲追呼「搶刧」,張男始被台中市巡邏警方圍捕逮獲,經擴大清查後所有犯行全曝光。台中地院依竊盜罪判處3月、詐欺罪各判3月及4月、搶奪罪判處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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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一分局於去年9 月3 日,於市區巡邏時發現有一李姓女子大聲追呼「搶刧」,警方發動攔截圍捕當場逮獲張姓男子,並起獲李姓女子被搶之皮包。張男被員警押回派出所清查後,意外查出張男身上藏有已報遭竊、盜刷之第一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共三張信用卡。

經警方擴大追查,張查出男係於107 年8 月28日下午侵入市區一家機車行內,偷走曾姓老闆抽屜內之第一商業銀行提款卡2 張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提款卡1 張。張男得手後隨即就到臺中市台灣大道「中o照相器材行」,盜刷購買2360元之立可拍相機一台。再徒步到附近之「鑫o珠寶工作室」,以同樣盜刷手法購買價值共15,500元戒指2 只。機車行曾姓老闆經銀行通知始知信用卡遭人竊取、盜刷,並報警。

張男賊星該敗,過了5天,就在行搶李姓女子皮包時遭警方圍捕落網,所有犯行一次曝光。台中地院法官全案審結,依竊盜罪判處3月、兩件盜刷的詐欺罪各判3月及4月、搶奪罪判處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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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