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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大學則於調查後對外發表聲明,表示視覺藝術學系許有麟老師坦承,103年在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任教期間,從一場講座中取得原創者的作品。許有麟後來轉至屏東大學服務,參與校徽徵選,在其作品修正時,未經原創作者授權同意下逕自引用,並交付校務會議討論;其他同仁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表決通過,並於104年10月完成商標註冊。
屏東大學表示,該事件經由媒體揭露後,古源光校長已經兩度致電楊佳璋設計師,表達歉意及尋求校徽授權同意使用的想法。楊佳張則談到,確實與屏東大學古源光校長通過兩次電話,「古校長不只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學者、長者,更是一位勇於面對問題的勇者。」
對於校內同仁涉及違反設計專業與智慧財產權侵權一事,屏東大學除了公開向原創設計師楊佳璋致歉,也將針對抄襲事件所衍生違反學術倫理之情節,啟動校內三級三審教評會,討論後續懲處。關於現有校徽的使用權,未來將尋求原創設計師的授權同意,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