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動用緊急第二預備金 議員質疑未依法動用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南市府隨意動支緊急第二預備金。(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南市府隨意動支緊急第二預備金。(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質疑台南市政府隨便動用四億元緊急第二預備金,又長期不重視溪北地方建設;為此,在18日聯席審查第二預備金案時清點人數,現場只有14位議員出席未過半,議會聯席審查第二預備金案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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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18日下午進行第二預備金聯席審查案,市議員周麗津引用預算法第70條,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條「惟動支時,應衡酌執行能力,避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應避免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周麗津指出,南市府在106年度時動用第二預備金支出,智慧城市規畫、國慶大會花車和北頭洋飛翻文化園區經費,依法,107年時就應將同樣計畫的經費編入主預算,結果18日議會審查發現,南市府照本宣科,繼續動支第二預備金支出上一年度同樣計畫的經費。

台南市政府回應,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如有因增加業務量或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經費時,得動支第二預備金,另第一預備金則依規定係因原編預算不足,方可動用與第二預備金不同,因此第二預備金的動支皆符合預算法規定,並無未依法動用的情事。

台南市政府解釋,針對智慧城市規劃、國慶大會花車和北頭洋飛番文化園區106及107年度以相同事由動支部分,主要是參加智慧城市規劃的評選及國慶大會花車遊行,非屬市府例行性業務,於年度進行中方可確認是否能參加,皆符合第二預備金因應政事臨時需要的動支要件;另北頭洋飛番文化園區106年度係為建置規劃費與107年度做步道改善並不相同,市府針對二備金支用皆有依規定嚴謹審核。

蔡育輝痛批,第二預備金是主預算不足時才動用,結果南市府106年度歲入歲出剩餘52億,發新聞大肆宣傳零舉債,南市府橫徵暴斂房稅和地價稅,收了這麼多稅,該興建的地方建設不做,錢當然省下來,主預算不用,零舉債,卻動用四億元的第二預備金;深入了解,溪北地區竟只編列一千多萬元,其他錢都用在溪南地區,長期漠視溪北地區的基層建設和居民權益。

台南市政府指出,107年度決算賸餘52億餘元,主要為歲出營繕工程案採購的賸餘等,另在第二預備金之運用均有考量區域衡平性,以107年度動支為例,溪北地區包含新營區裕民路都市計畫道路拓寬工程、月津港燈節等相關經費亦高達約8300萬元,並無不重視溪北地方建設的情事,也請議會能支持市府第二預備金的支用,共同為台南市建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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