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若是以遊覽車為主要交通工具,觀光局定出每日行駛公里數標準,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300公里為原則,如含山區道路每日以200公里為原則,若是山區加平面,也仍以200公里作為認定。觀光局會依規定檢視旅遊產品,不符規定就會公告下架,若依然持續銷售,會以觀光發展條例處1萬至5萬元罰鍰,並將旅行社資訊公布於觀光局網站的消費專區。
對於國內旅遊產品薄利競爭,觀光局目前已禁止旅行社以0團費或低價團方式操作,將會依法持續嚴格取締。旅行業品保協會儘速研提國內旅遊1日遊參考標準及價格,消費者也應建立正確消費及安全觀念。張錫聰強調,團費將會以市場機制為主,政府不會過度干預,但安全絕對不能打折,一定要符合安全規範。
但若是遇到旅行社取消行程或加價,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根據旅遊定型化契約,產品下架是歸責於業者,購買民眾可要求全額退費;若因調整行程或增派駕駛導致成本增加,業者也必須徵求民眾同意,若要加價必須重簽合約,民眾不同意則要全額退費。
為符合觀光局相關規範,雄獅旅遊初步決議長途行程會以替代駕駛方式,未來在行程安排上也會搭配台鐵、高鐵等大眾交通運輸接駁,在旅遊產品網頁上也會加註說明。業者另外說明,目前估計出團成本至少增加三成,但已上架的商品不會漲價,多出成本由業者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