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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去年發病時,國內法規尚未修改,裴氏鸞因為工作期限制,原本必須在去年底返回越南,由於當地就醫不便,加上經濟問題,吳麥斯說,如果讓她就此回去幾乎沒有希望。
吳麥斯指出,因此當裴氏鸞的父親提出願意捐腎時,在醫師認為腎臟移植治療效果最佳,且確認適法性沒問題之後,便著手安排其父親來台,並成功完成移植手術,父女兩人恢復良好。
根據台灣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2016年國內等待器官捐贈進行移植病患超過8千900人,但接受器官移植人數卻不到10分之1,其中又以等待腎臟移植人數6千800多人最多。
吳麥斯強調,近幾年獲捐贈腎臟進行移植的人仍不多,而對腎衰竭患者而言,如果能夠進行器官移植,身體康復狀況會比洗腎來得好,以台灣進行血液透析治療5年存活率為56%、腹膜透析為66%來比較,腎臟移植的5年存活率高達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