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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財政部中意的第3方案,大小股東可在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或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中2擇1。選擇A.併入綜合所得申報者,可享股利所得 5萬元免稅,選擇B.分離課稅則採單一稅率 25%,不另享有免稅額度。立委透露,財政部情有獨鍾的第3方案,稅損僅20億元,相較於方案1的256億元、方案2的200億元,差距相當顯著,是財政部選方案3的主要考量。
會計師試算,以股利所得500萬元、適用綜所稅率40%的大股東,與股利所得僅10萬、適用綜所稅率5%的小股東比較:大股東在方案1、2、3分別得繳稅145萬元、150萬元與125萬元;小股民卻是前2方案可退稅5000元、第3案必須繳稅2500元。也就是說,若採用財政部中意的方案,大股東可少繳20-25萬元,小股民卻相當於要多繳7500元,等於為高所得者減稅、為低所得的小股民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