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二審官司下周宣判 台新樂觀期待 籲財部勿一意孤行

▲台新金召開法說會,籲請財政部正視政府誠信,在6月彰銀董事改選依約將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勿再一意孤行傷害國家投資環境。(圖/記者顏真真攝,2017.5.8)
▲台新金召開法說會,籲請財政部正視政府誠信,在6月彰銀董事改選依約將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勿再一意孤行傷害國家投資環境。(圖/記者顏真真攝,2017.5.8)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二審官司,高等法院將於下周三(17日)宣判,台新金控8日召開法人說明會,財務長暨發言人林維俊再次籲請,財政部正視政府誠信,在今(2017)年6月彰銀董事改選依約將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金,勿再一意孤行傷害國家的投資環境。對於可能的判決結果,林維俊強調,目前看來事證及文件如此明確,台新金樂觀期待、也相信司法會還給台新金控及逾20萬名股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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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在2005年以每股26.12元,總金額365億餘元,標得彰銀22.5%股權,並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權,不過,在2014年底彰銀董事改選,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過半席次董事,讓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的經營權。台新金不滿結果,2014年12月9日提出司法訴訟,台北地院2016年4月27日判決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存有契約關係,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董事席次,其他請求則未獲准,台新金於2016年5月19日聲明上訴。

為專注爭取確定契約有效,簡化訴訟以期高院早日判決,台新金繼續請求「確定契約關係存在」,並於今年1月16日向高等法院撤回「請求改派董事」及「損害賠償」兩項請求,高等法院也已訂在下周三,即17日宣判。

林維俊在法說會也再次籲請,財政部正視政府誠信,在今年6月彰銀董事改選依約將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勿再一意孤行傷害國家的投資環境。對於5月17日可能的判決結果,林維俊強調,相信司法會還給台新金及逾20萬名股東一個公道。

對於法人關切若法院判決契約非永久性,台新金有什麼計畫?林維俊說,對於即將到來的宣判,只能說期待司法系統對於不正確的過去作為,還給台新金及20多萬股東一個公道,台新金不敢猜測結果會如何,但目前看來事證及文件如此明確,樂觀期待司法會還給台新金及股東公道,台新金會等待司法判決結果,也會尊重司法判決。

針對持有台新金股票的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在2016年12月引用「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交易爭端仲裁申請,並獲受審理,林維俊說,這是新加坡投資人與財政部的爭執,但新加坡投資人若有重大事件也會通知台新金,最近知道的狀況 ,他們在4月17日已正式指定國際仲裁人,經詢問律師狀況,這動作代表30天內、即5月16日在海牙的國際仲裁庭就會成立,對於求償內容,應該是要求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的經營權,要政府履約,至於其他細節要問新加坡投資人及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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