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家長闖教室查學生個資 警遭懲處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一名呂姓員警,陪同家長到教室查學童個資引發爭議,遭記過一次。(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一名呂姓員警,陪同家長到教室查學童個資引發爭議,遭記過一次。(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北區某國小一名林姓學童,日前與戴姓同學在走廊上互撞,林生的手肘遭撞傷送醫,雙方家長為醫藥費之事曾鬧得不歡而散。不料在今(29)日上午,林母突然帶著一名呂姓員警直闖教室,向導師索討戴生的個資。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接獲戴生父母陳情後,大呼:「太離譜!」警察怎麼能直接跑到上課中的教室內,還向老師索取學生個資。而台南市警局晚間則回應,該名呂姓員警已被記過一次,所長也因督導不周被記申誡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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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祝表示,今日上午該名員警陪同林母到學校守衛室,當時守衛請兩人先到學務處等待,不料兩人竟直奔教室,也不聽校方制止,當著全班師生的面要求老師交出學生個資。林燕祝說,即使警方有偵辦需要,也不能在上課時間這樣做,況且全案林生家長已申請調解委員會準備調解,警方有何急迫性,需要老師提供學生個資呢?

對此,今天下午警方也派員前往學校向校方致歉,並強調會予以懲處。警方表示,今日上午9時許,呂姓員警勤餘休息時間時,林母正好到派出所來,由於當時所內員警都派到南鐵地下化陳抗會場支援,沒有其他員警可受理,呂員才陪同報案人林母到學校了解案件原委。兩人到校後,呂員因接洽校方人員未果,才會陪同林母到學生班級查看,但對於呂員在勤餘時間穿著制服進入學校處理傷害案件,警方也坦承確實不妥。

經初步調查,晚間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認定,呂員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學校偵辦涉及刑案學生處理原則」及「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嚴重影響警譽,予以記過一次;派出所所長則因督導不周予以申誡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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