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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馬英九指檢察官「標準不一,前後矛盾」部分,北檢指馬英九昧於「被告行為時具有刑事豁免權,檢察官遵守憲法無由對其追訴及調查」的事實,仍在庭外利用憲法調查障礙事由,誤導民眾視聽
關於馬英九指檢察官「曲解大法官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方面,北檢表示,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未受刑罰,是由於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馬英九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尤其在本件案發後,馬英九迄今仍未以卸任總統影響力,推動對關說司法者立法處罰,此又是誰之過?豈能藉此轉移焦點,指謫檢察官。
此外,北檢指出,本案起訴後,經法官獨任審判,陸續諭知爭點和進行準備、審理、辯論程序,期間密集開庭審判,當事人自應尊重法院之訴訟指揮為訴訟攻防;檢察官以兢兢業業的心情偵查本案,馬英九身為前任總統與法律專業人士,竟說本案為「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之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最後,聲明還表示,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捍衛憲政體制及人權,更責無旁貸。馬英九時任總統,負有「憲法機關忠誠」之義務,竟逾越權力分際,侵犯人民基本權利,事證明確。北檢呼籲馬英九將訴訟攻防回歸證據辯證,勿再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干擾司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