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在今年9月底前教育部將於「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規畫建置補習班不適任人員專區,協調警政及社政單位建置全國性系統進行資訊連結或系統介接,並由專人辦理通報與查詢事項。且未來將依各縣市所轄補習班數量,補助1到3名人力協助辦理補習班業務,避免人力不足。
另外雖然未來聘僱的教職員工都需附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但在聘請外師上面,未來雖也須檢附該國開具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但由於許多已來台的外師若要在返國申請文件花費恐過高,因此黃月麗表示考量法律不溯既往,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前已在台的外師,不需再回國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