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私了勞軍捐 內政部稱需與黨產會協商

▲外界批評內政部收取婦聯會捐款後,便放過勞軍捐,內政部澄清,勞軍捐議題還須與黨產會協商。(圖/NOWnews)
▲外界批評內政部收取婦聯會捐款後,便放過勞軍捐,內政部澄清,勞軍捐議題還須與黨產會協商。(圖/NOWnews)

記者戴祺修/台北報導

外傳內政部因婦聯會願配合內政部「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做公益、會務接受公眾監督」三原則,提出相關具體方案,並要求不再追查勞軍捐,內政部今(3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婦聯會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本案後續需視與黨產會、婦聯會協商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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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發出新聞稿說明,作為政治團體主管機關,依法應輔導婦聯會會務及財務正常運作,內政部除了曾經於今(106)年1月18日派員前往婦聯會實地查訪,輔導婦聯會配合辦理財務申報,也就婦聯會章程對於會員加入及選任職員的規定,不符合人民團體法揭示的民主原則,以及會務運作遲緩、會員代表大會4年才召開1次等問題,積極要求婦聯會修正相關規定,對於婦聯會決定轉型為財團法人基金會,以更加符合該團體之公益性質,未來運作及監督也更加法制化,內政部對此表示尊重。

內政部表示,勞軍捐全貌的釐清,仍有待政府及民間持續蒐集歷史檔案,未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政治檔案法通過後,內政部也會配合相關法令辦理。至於婦聯會主動表示欲捐款及辦理組織轉型等,內政部已規劃與黨產會等各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輔導婦聯會轉型及處理爭議資產,並加強政府監督密度,確保各該法人之公益任務得以執行、運作不受特定人士控制、賸餘資產依法處理,以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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