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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接獲檢驗結果通知後,即由農業局、環保局及衛生局等單位組成應變小組,至高昇畜牧場進行稽查,經清點後,約有6萬5,000隻雞及175箱雞蛋,市府並立即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進行移動管制,除禁止雞蛋上市外,也將依規定銷毀雞蛋,後續將由農業局針對該畜牧場雞隻進行追蹤,並持續檢測雞蛋芬普尼含量。
農業局指出,經初步研判,該蛋雞畜牧場疑似不當使用含芬普尼的農藥來驅除寄生蟲,導致汙染雞隻,使雞蛋中驗出芬普尼殘留。未來農業局將加強宣導畜牧場使用合法用藥,以保護消費者蛋品食用安全,並兼顧農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