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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到了傅男家中後,傅男瞬間從「情郎」變「惡狼」,撲上去對少女又親又摸,意圖進一步發生性關係。少女拒絕後,傅男意興闌珊地放棄,並趕少女回家,此後就不再理會她。少女不明白為何傅男變得如此冷漠,還一直傳Line問他「什麼時候可以再去找你啊?」,甚至還天真地跟傅男約法三章表示「你可以親親,但手不要亂摸好嗎?」
傅男對少女始終已讀不回,甚至還回嗆「找我幹嘛?妳又不給幹!」、「我很忙,妳不要再煩我了!」這些回應讓少女感到非常難過,於是向好友哭訴,結果被校方輾轉得知,最後報警處理。
案經台北地檢署審理,檢方調閱雙方Line的對話記錄發現,傅男始終很直接地表達自己「想要發生性關係」的意圖,而當少女表示拒絕發生關係時,傅男也沒有強迫,因此認定強制猥褻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