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高雄氣爆案 證人: 氣爆前三天已傳異味

▲高雄氣爆發生後,海軍陸戰隊官兵運用小山貓及多功能功兵車等機具清運土石,協助災民恢復家園原本面貌。(圖/翻攝自軍聞社)
▲高雄氣爆發生後,海軍陸戰隊官兵運用小山貓及多功能功兵車等機具清運土石,協助災民恢復家園原本面貌。(圖/翻攝自軍聞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律的威信須建立在真相之上,沒有真相的判決無法服眾,亦將降低人民對法院的信任。針對高雄氣爆案,無論是被告一方、氣爆自救會成員與社會大眾,大家均盼氣爆真相能夠釐清。無奈該案自103年審理迄今,院檢尚未採納被告一方所提「讓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的建言,即使先後傳喚幾位證人到庭,卻對釐清事實助益甚少。隨著該案即將進入辯論終結階段,案件真相的拼圖仍少了關鍵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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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高雄地院開庭時,被傳喚的一位營建公司證人提出了一項重要線索,值得進一步釐清。這位證人在庭上表示,在103年7月31日高雄氣爆發生的前三天,已有民眾向當地里長反映聞到異味,里長遂與高雄輕軌捷運機廠方面聯繫,請求就工地範圍清查異味來源,但卻無下文。當時這位證人在一家營造公司的建築組擔任副工程師,因任務需要,被公司派赴高雄輕軌捷運機廠工作,因此在7月31日晚間8時左右被邀約與各相關單位的代表開會,以便釐清愈漸濃厚的異味來源。

這位證人於法院開庭後接受本報記者訪問再次表示,因為三天下來異味仍存卻不知來源,遂由有關單位召集相關人員察看現場,他因此接獲公司通知,7月31日下班後仍須待在工地,以配合相關工作。

高雄氣爆當天,這位工程師也是受害者。他在法庭上指出,7月31日當天下班後他去察看現場,當時在場的人員對於異味來源並無任何結論,於是他就返回工地,就在途中遭遇了氣爆,他整個人從被炸開的路面掉入地下,隨後自行脫困求救,並在好心人士幫助下送醫救治,全身二、三度燒傷,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七十。他向記者表示,因為自己是在氣爆現場的受傷者,因此他相當確定,當晚氣爆是從賢明路爆過來的,二聖與凱旋並不是第一爆,至於當天接近午夜的爆炸則已經是氣爆的尾聲了。

如此看來,氣爆案件至今仍然疑點重重,希望當初參與調查異味來源的有關單位切勿掩蓋真實。也期盼法院能夠採納高雄氣爆災民自救會有關「透過科學鑑定以還原真相」的訴求,才能因為知道真相而避免悲劇重演。

回顧高雄氣爆發生的前三天,已有不少民眾表示聞到異味或瓦斯味。這個說法,不只在103年7月31日氣爆發生後即有多家平面及電視媒體曾經報導,現在又出現了一位既是氣爆受傷者、又是參與高雄輕軌捷運機廠工作的證人,法院及檢方自有必要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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