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馬幼興性侵 本土劇女星賠200萬緩刑

▲馬幼興對T女提出誣告及加重毀謗告訴。(圖/記者林調遜攝,2016.7.26)
▲馬幼興對T女提出誣告及加重毀謗告訴。(圖/記者林調遜攝,2016.7.26)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本土劇男星馬幼興去年遭唐姓女藝人泣訴性侵、奪初夜,彰化地檢署追查後,認為唐女有栽贓嫌疑,以誣告等3罪將她起訴。法院審理時唐女對誣告案情認罪,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女1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並應賠償200萬元給馬幼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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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間,馬幼興與唐姓女藝人在彰化拍攝單元劇「戲說台灣」,兩人在劇中飾演夫妻,不料唐女卻控訴遭馬幼興性侵、奪走初夜,當時鬧得沸沸揚揚,馬幼興更一度受人唾罵攻擊,演藝事業停擺。

但彰化地檢署追查後,發現唐女在與馬幼興因戲結識並交往,兩人LINE訊息也有許多親密對話,但唐女卻劈腿另一名陳姓演員,未免東窗事發才扯謊栽贓馬幼興性侵。事後馬幼興獲不起訴處分,並反控唐女誣告,唐女也依誣告等3罪被起訴。

唐女在審理時對誣告案情認罪,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希望能減輕刑責,彰化地院近日根據協商內容,判處唐女1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2年,唐女並應履行雙方調解內容,賠償200萬元給馬幼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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