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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新派出所警員蔡欣宜、蕭雯韓獲報到達郵局,蔡婦只願向員警表示「有朋友介紹,可以用180萬元買到大里市區透天厝,明天朋友要來家裡收款」,員警進一步詢問朋友姓名、資料,婦人一概不願意透露。
此外,陪同蔡婦提款的丈夫,對於妻子要提領大筆金額的理由也不清楚,經員警研判蔡姓婦人遭到詐騙,並勸阻不要提領,但婦人執意要提領現金,連後來到場的婦人孫女,都無法成功勸退。
員警急中生智,請行員拿出現金袋,裡面塞滿廣告紙,向婦人稱現金180萬元已提領出來,讓孫女帶著現金並由警方以巡邏車「護送」回家,婦人才願意離開郵局。事後家屬對警方與郵局行員熱心協助十分感謝,避免積蓄化為烏有。10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