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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台北市文化局於8月8日接獲上海方邀請擔任協辦單位,基於2010年簽訂的文化交流合作備忘錄,文化局於9月1日同意擔任及提供行政協助,其間並未發文給中央及主辦單位,上海主辦單位依照中央規定申請入境台灣。
劉奕霆表示,依照現行移民署規定,上海方要申請入境要由台灣公司擔當保證人,並經過移民署、陸委會、教育部、文化部的聯審會議,期間並未通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參加聯審會議,更無收到聯審會議之會議記錄,故無從得知上海方申請過程,亦無法參與討論。劉奕霆指出,既然市府皆無法參與會議,如何心領神會的整理聯審會議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