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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指出,依「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訂金不得超過總價款 20% ,同時,距訂席日 90 天以上通知業者退訂,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 100% 。
不過,隨機挑選全台 16 間推出「婚宴專案」的業者調查發現,「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及「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收取3成訂金;「太魯閣晶英酒店」則收5成,皆超過範本規定的2成上限。至於一旦要取消訂桌,多達5家業者會全額沒收訂金,包括「林酒店」、「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劍湖山王子大飯店」、「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以及「台北寒舍艾美酒店」。
為避免爭議持續發生,消基會呼籲政府盡速通過「婚宴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同時,消費者應在事前多比較各家業者推出的專案,付訂金前應先與業者確認金額、訂金退還規則是否清楚等,並均以白紙黑字清楚寫在契約內,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