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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政院為解決內外資差距與人頭炒股問題,擬將營所稅率由現行 17% 提高至 20%、未分配保留盈餘稅則從 10% 減半為 5%,包括費鴻泰、曾銘宗、賴士葆等國民黨立委認為,台灣企業 98% 是中小企業,也是支撐台灣經濟的主要力量,如果調高營所稅,等於懲罰這些對台灣經濟有貢獻的企業,股利所得分離單一稅率課稅改為分級課稅,稅收就可彌補中小企業的不加稅。
財政部則指出,目前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定義的中小企業約有 138 萬家,屬獨資合夥的中小企業約 78 萬家,其中有 51 萬家、約 37% 的中小企業是免開統一發票,即 37% 不用繳營所稅,另也有 27 萬家需開立統一發票,但稅改後可免繳營所稅,僅須併入綜所稅計算。
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調高營所稅後,只有 30 萬家企業要繳稅,總繳稅金額約 262 億元,營所稅率若不提高,將損失 262 億元,但對於股利所得適度提高或者改分級,許虞哲則說,尊重各委員的意見。
此外,財政部提及,中小企業不僅可享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還有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最多 30% 的租稅優惠。不過,許虞哲也說,股利所得 26% 是否分級或提高,尊重各委員的意見。
除了營所稅意見分歧,也有立委認為,政院版稅改過度強調內外資股利所得稅率衡平,重點應減輕民眾租稅負擔,多項扣除額應加碼。許虞哲回應,各立委所提的各項扣除額提案,個別看都很有道理,很難去挑戰,但若全部採納,初估要增逾千億元,對稅收將有相當影響。
也由於朝野意見不一,法案審查至下午仍無共識,最後召委費鴻泰裁示,要求財政部試算各立委提案可能的稅損狀況,並與各別立委溝通,稅改法案初審將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