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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5項的「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或地下室為4層樓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也改成「開挖深度達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不僅刪減地下室相關條文,開挖深度也隨之增加;另外,第6項中「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佔該層模板支撐面積百分之60以上者」,也從100平方公尺大幅放寬至330平方公尺。
▲原PO列出關於丁類危評六大變動。(圖/翻攝自PTT)
原PO分析完後,無奈感嘆「這次修改很明顯不但是放水,而且是大放送,雖然我不是第一線的施工人員,但是我也是從事相關的工作」,認為放寬工安標準「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什麼才是草菅人命」。
貼文一出,立刻引來大批鄉民氣憤飆罵「工安標準放寬、食安標準放寬、勞基法彈性問題都不是問題了」、「簡單講:勞工的命不是命」、「現在就是過勞死跟工安死2選1」、「好歹也交代一下先進國家的標準,還比較有說服力」。
▲勞動部公文。(圖/翻攝自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