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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金融機構董事所承受的風險,不再侷限於公司治理的壓力,伴隨而來的是個人聲譽的損害,「能力越高,責任越重」已然成為跨國銀行董事職責的最佳寫照,不可輕忽。
Deloitte研究團隊分析「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及美國「非銀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2016 年與 2017 年的風險委員會組織規程,歸納發現提升完善組織規程、重視新興風險及籌打國際盃等3大要素,有助提升風險委員會運作效能。
不過,面對 2018 年的到來,勤業眾信也歸納出4項首要風險問題,以協助銀行董事會邁開風險治理關鍵下一步。首先是加強策略風險應對規畫。隨著非金融業透過科技等專長踏足金融業版圖,金融科技(Fintech)等創新模式,已重新定義金融業範疇、發展模式及價值鏈。不僅為各國政府於促進產業發展、監理帶來新的挑戰;對企業而言,無論是內部提升優化或挹注外部創新資源,制定新策略勢必將招致風險,如何跟隨市場變化、掌握策略風險最為關鍵。
第二、重新審視監督三道防線。隨著金融業營運範圍不斷改變,業務單位、獨立風管部門和內部稽核單位組成的《三道防線模型》,於實務操作上應持續檢視並不斷調整改進。風險委員會除應加強重組並消弭重疊責任,透過高效能治理架構確保三道防線功能。同時,也應辨別董事會內外部的功能性委員會的風險,全面掌握風險來源。
第三、風管至上邁向永續經營。美國財政部將依循行政命令重新檢閱金融規定,市場也傳出銀行監管法規將鬆綁的消息。儘管如此,以風險管理為前提的資產運用、人才培訓計畫、提升新科技處理風險效力、加強自動回報機制,並即時掌握政府政策與法規變化等,才是防範風險、樹立良好形象與維繫顧客關係、邁向永續經營之道。
第四、平衡策略發展與資本流動。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進行投資或其他運作,為商業活動中常見模式。而銀行的營運策略,也應平衡業務發展和資本流動性等需求,將資金釋放至合適的對象與單位。此外,跨國拓展經營版圖時,也需綜合評估子公司、各部門與各地區的發展需求,以打造優質、健康、良性的生態體系。
陳盈州表示,了解風險控管的精髓莫過於須通盤了解金融機構所涉及的風險本質,在風險持續變化之際,即時重新評估風險策略、明訂責任歸屬與範圍,並確保委員會成員保持主動積極態度。
陳盈州強調,雖然各國金融法規與發展有所不同,台灣的金融業也未必受轄於美國或其他國際監理機構,但期望借鏡國外監理機關治理要點與實務經驗,協助台灣業者了解金融機構對風險治理的承諾,重新檢視風險治理架構與發展,全面性聚焦提升風險治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