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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高盛的這個「新」事業群人員在紐約市,但還未做出應規類在哪個事業群底下。消息指出,加密貨幣很有可能會被規類在 FICC (固定收入、外匯、大宗商品) 事業群,電子交易部門底下。然而,高盛「策略投資部」的主管 Darren Cohen 也有意把加密貨幣納入自己的部門內。
對此,執行長 Lloyd Blankfein 也未對高盛在比特幣或加密貨幣的立場做出任何直接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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