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妻子指出,為了維護家庭完整,自己也與該名男同事斷絕往來,也安排多次全家出遊想修補關係,但丈夫仍在前年6月搬離住家,與她分居至今,更對她提出告訴,丈夫的種種行為讓她認為婚姻難以維持,因此請求離婚。
丈夫則提出錄音檔反駁,表示錄到男同事對妻子輕浮地說「跟你聊聊出遊戀愛」、「我想出這樣」,而妻子竟回「好啊!多少我賣了...5萬!」等曖昧對話,認為妻子出軌在先,但她卻毫無悔意,至今都沒有道歉或認錯,而自己從未背叛婚姻,為了捍衛自身權益,他不同意離婚,也請法官駁回妻子的離婚訴求。
法官審酌,認為妻子與男同事之間的引逗對話的確逾越同事間正常交往分際,讓兩人婚姻出現裂痕,但丈夫竊錄對話也侵犯隱私,更隨意出言羞辱妻子,且堅持離家、提告,對婚姻裂痕擴大也有責任,考量兩人已無實質上的夫妻生活,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