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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蛋業者若要復養,需培養或進口未染病毒的哨兵雞。(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黃國榮指出,屏東縣自104年至106年12月共執行禽流感撲殺場數194場,另需比照案例場復養之禽場15場,共209場需申請復養(哨兵雞試驗)。104年至106年12月同意申請哨兵雞試驗場數123場,其中120場已通過哨兵雞試驗,同意復養(解除移動管制)。
▲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工作。(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防疫單位為了監測、警戒、測試養禽場或實驗室等場所是否遭到病毒污染,先在該場所放置幾隻沒有注射任何疫苗的健康雞隻,稱為「哨兵雞」。例如此次禽流感肆虐,禽蛋業者若要復養,需培養或進口未染病毒的哨兵雞,放進感染鵝雞鴨場或蛋場飼養21天,沒染病、顯示沒病毒,才可恢復飼養。
▲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工作。(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黃國榮強調,縣府執行農委會強化禽流感預警監測措施水禽、土雞及蛋雞監測採樣措施,分兩階段進行養鴨場主動監測強化措施,第一階段自106年12月11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養鴨場曾違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者;第二階段自107年1月16日至3月31日止,上市鴨隻應經中央動物防疫機關核可之檢驗單位檢驗禽流感陰性,並檢附檢驗報告始得上市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