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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在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的部分,目前雖然還是三級管制區,但這十年來各汙染物持續下降,比較2007年到2017年環保署一般測站數據,懸浮微粒年平均值由76.9μg/m3降至59.5μg/m3,減量達22.6 %,日平均值由155.3μg/m3降至116.1μg/m3,減量達25.2%;細懸浮微粒年平均值由47.7μg/m3降至26.9μg/m3,減量達43.6 %,日平均值由101.0μg/m3降至57.2μg/m3,減量達43.4%。
環保局指出,高雄市對於空氣汙染採取「多管齊下」的管制策略,主要是透過訂定全國最嚴格的地方加嚴標準,限制工廠事業的汙染排放,例如訂定「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燃燒設備的廠商,限期比照天然氣排放標準的加嚴措施,限制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從300ppm,加嚴為不得超過100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從250ppm,加嚴為不得超過150ppm。
環保局表示,在移動汙染源方面,加碼補助市民淘汰或汰換二行程機車,並自110年1月1日起禁用未經核准登記之二行程機車。另外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減少私人交通工具使用,也在106年12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起連續三個月,實施大眾運輸免費搭乘措施。
另外,在秋冬空品惡化季節的時候,高雄市率全國之先,於106年底召集16家汽電共生廠研商及排放量20大工廠,於空品不良預報前一晚提前應變,評估當天各廠的實際狀況,透過減排及降載,減少第二天空品不良成真的機率,而環保局也隨時監控高雄市空氣品質變化情形,一旦發現空氣品質變差時,隨即啟動高雄市跨局處應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