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朋友妻後逃亡 因狂玩直播洩蹤被逮

▲一名加拿大男子於台北市區接連對女性做出侵犯舉動,遭警方依性騷擾、傷害等罪嫌送辦。(示意圖/ NOWnews )
▲一名加拿大男子於台北市區接連對女性做出侵犯舉動,遭警方依性騷擾、傷害等罪嫌送辦。(示意圖/ NOWnews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33歲許姓男子在2016年間趁好友不在家時,將好友的妻子帶進儲藏室性侵得逞,事後許男避不露面,連挨告妨害性自主也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但警方發現,許男逃亡期間時常在臉書開直播分享自己機車改裝音響電音,循線將他查緝到案。苗栗地方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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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33歲的許男與被害人丈夫相識多年,2016年11月16日中午,許男到好友住處後發現好友不在家,竟將好友的妻子帶進儲藏室內,不顧對方拒絕、反抗性侵得逞。被害人事後向丈夫哭訴遭性侵,友人氣得要許男出面談判,但許男卻始終避不見面,夫妻倆憤而提告。

許男因未到案被發布通緝,但他早已逃離原本住處不知去向。後來警方發現,許男喜歡玩改裝機車,也常騎著改裝有重低音音響的機車到空曠處播放電音,甚至還在臉書開直播分享,警方根據這條線索,鎖定許男臉書追蹤。

由於許男常在海邊開直播,警方因不易辨識地點常無功而返,但去年9月間,警方發現許男竟在新竹科學園區某公司附近開直播,立即循線北上查緝,最後終於將許男逮捕歸案。

苗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判決指出,雖然許男在案發前曾與好友妻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但本案中,許男違反被害人意願強行性侵得逞,使被害人身心靈受創,也造成其家庭失和,考量許男未與被害人夫妻和解,判處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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