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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長沈志修今天在煉油廠現場表示,上午8時55分時現場風向為東北風,事故發生點VOCs濃度為1.7ppm,另於上午9時30分於下風處500及2000公尺處進行量測,濃度分別為0.51ppm與0.72ppm,上午11時30分濃度分別為0.36ppm與0.21ppm,濃度並不高。
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之監測資料,下風處的桃園測站、中壢測站及平鎮測站PM2.5及PM10濃度於早上6~10點皆在空氣品質標準內,後續將持續針對下風處及監測站分析空氣品質。
另外,中油桃煉廠大火造成空氣污染,環保局認定該公司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從嚴開罰,將處分100萬元罰鍰。107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