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18年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已於2月22日召開第一次場次工作會議展開,並規畫在3月中下旬召開正式會議審定。能源局表示,電價是否調整,會依2017年訂定的電價公式,若需調整電價每次調幅也以3%為上限,加上有電價穩定基金,適時作為穩定電價機制,電價不會波動太大。
能源局指出,電價公式的組成事由電業各類經營因子(含利潤)除以售電度數,電業各類經營因子包含燃料成本、維護費、折舊、利息等,影響的因子眾多且複雜,加以國際燃料價格變動頻繁及採購時間落差等因素,目前尚需電價審議會進一步檢視。
此外,能源局也強調,因電價是影響民生物價的重要因素,電業法在去年修法時,就考量減緩電價短期大幅波動對民生經濟的衝擊,設置電價穩定基金用以平穩電價,累計2015年及2016年台電公司超收利潤應納入電價穩定基金的金額約為8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