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直到 2015 年 1 月,劉婦結束工作返家,王女見正宮嚇得倉皇逃離現場,連內衣褲都來不及穿上,事後劉婦要求王女不得再與其丈夫聯繫,王女表面上答應,私底下卻和劉婦的丈夫藕斷絲連,劉婦氣得對王女提告妨害家庭。
法官審理時,王女否認和對方發生性關係,辯稱只是暫時將衣物借放對方家中,兩人手機對話紀錄互稱「老公、老婆」也只是開玩笑的舉動;劉婦的兩名兒子則證稱丈夫確實將王女帶回家,並在家中住了近半年時間,法官認定王女確實構成破壞劉婦家庭事實,新北地院最終判王女必須賠償 30 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