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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敏芳指出,許多人因美觀需求而配戴彩色隱形眼鏡,但此類鏡片上因添加染料使得表面凹凸,較一般隱形眼鏡厚、不光滑且透氧率較低,因此使用上更要特別注意時效及清潔。
目前隱形眼鏡可分為拋棄式及長戴型,拋棄式又分別有不同的使用期限,日拋是建議配戴1天8小時,而非可連續配戴1天24小時;週拋是指開封後1天用8小時,可連續用7天,每次使用後均須徹底清潔、浸泡、消毒,並非可持續戴著維持1週;月拋在開封後1天用8小時,可連續用1個月,每次使用後均須徹底清潔、浸泡、消毒,並非可持續戴1個月。長戴型每次使用後都須徹底清潔、浸泡、消毒並定期去蛋白,約1到2年須更換一副。
若平時配戴隱形眼鏡無異狀,仍須定期檢查,但有下列情況時應暫時停止配戴,以免對眼睛造成嚴重傷害,如患有角膜炎、結膜炎等疾病時,或自覺淚水分泌不足、眼睛乾澀;此外,在游泳、泡溫泉及感冒期間,因較易感染,也應避免配戴隱形眼鏡。
最後,顏敏芳提醒,配戴隱形眼鏡前應先就醫檢查,確認眼睛有無過敏、乾眼症等情況,以及是否適合配戴,並以醫師開立之配鏡處方購買適合的鏡片。使用時儘量挑選透氧度高,且建議配戴時間1天最好不超過8小時,並遵照標示替換及清潔鏡片,不可憑肉眼或當下是否有不適,作為判斷隱形眼鏡是否需要拋棄的依據,以免對眼睛造成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