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東被毆嗅覺全失 主嫌二審改判有罪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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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許姓建商之子在夜店遭人圍毆致嗅覺全失,闕姓男子被控教唆傷害,但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今天二審逆轉改判,依教唆傷害罪判處闕男2年徒刑,另名侯姓主嫌加重改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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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建商之子民國101年在夜店遭多人圍毆,全身多處骨折且重度昏迷,急救後因腦部受創嗅覺全失,達重傷害的程度。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闕姓男子、許姓男子與侯姓男子都是建商企業家之子所組成的「二代會」成員。闕男與許男積怨已久、較勁多時,因此教唆侯男率眾進入夜店痛毆許男,檢察官起訴闕男等15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判闕姓男子無罪,其餘被告則被依傷害致人重傷等罪判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比對案發現場監視畫面、通聯記錄與侯姓男子的測謊報告,認定闕男知情且教唆。

高院今天依教唆傷害罪,改判闕姓男子2年徒刑,並認為全案出於闕姓男子教唆,與侯姓男子供稱是許姓男子在夜店挑釁不同,原審犯罪動機認定有誤,且部分被告量刑過輕,因此撤銷改判。

高院以侯姓男子施暴手段形同黑道,橫行街道及店家,視法令無物,犯後態度輕佻,依傷害致人重傷罪改判8年徒刑,其餘13名被告各改判8月到5年不等徒刑。(編輯:李亨山)1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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