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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表示,台灣虐童事件頻傳,今日又傳出苗栗男童受虐,可能留下終身的後遺症,但目前虐童刑責處罰過輕,依照目前版本只有到無期徒刑,她認為嫌犯慢慢虐待孩子致死,與一般殺人犯無異,所以她與林為洲已經共提「刑法第 286 條」修正案,讓虐童致死者最高可以處以死刑。
王育敏指出,除了虐童以外,幼托中心的對嬰幼兒施暴事件也頻傳,但孩子表達能力未完整,若是沒有在過程中監督,恐等到事件發生後才能被發現,所以她跟林為洲本會期也將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托嬰中心需裝設監視攝影設備,同時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建置托育及教保人員的資料庫,提供民眾查詢。
林為洲則說,他已透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盡速研議在幼托機構裝設監視攝影器及調閱辦法,希望在發生兒少受傷情事時,能透過監視影片來還原事發的經過,對於孩子與家長、幼托機構來說,可以免於各說各話的情況,對於彼此都能保護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