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上市條件上路〉上櫃只要符合三要件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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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今 (31) 日公告,針對獲利能力尚無法達成上櫃要求之企業,但營運績效已顯現且具成長性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新增包括淨值 6 億元以上、本業營收 20 億元以上且較前一年度成長,還有營業活動現金流入 3 要件,只要均符合,也可申請上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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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指出,新增同時符合「申請時最近期淨值達 6 億元以上且不低於股本 2/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來自主要業務營業收入達 20 億元以上,且較前一個會計年度成長;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入」的財務指標組合,作為多元新上櫃條件。

櫃買中心表示,在考量採上開條件申請上櫃公司可能尚處虧損,因此將適度延長申請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 10 之股東的股票強制集中保管期間,掛牌屆滿 1 年才可領回提交集中保管股票二分之一,屆滿 2 年則可全數領回。

另外符合上述 3 要件上櫃公司,也須在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字體註明,未被要求獲利能力,以提醒投資人特別注意,並在公開說明書及推薦證券商評估報告就該公司技術人員及公司經營部分,增訂額外揭露與評估事項,以協助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之外,也兼顧對投資人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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