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所保管的國民黨指定翠鳳樓舞場為黨產證據。(圖/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提供)
根據這份公文,國民黨開出的三大條件為(一)城內區域便於聯絡民眾、(二)可容三十至五十人之辦公使用、(三)有可資集會之禮堂。
國民黨在來函自行指定,茲查京町(今台北市博愛路、開封街、武昌街一帶)翠鳳樓舞場其規模地點尚堪適用,經函商台北市政府及市日產處分會指撥在案,謹特再達貴處,請就上開地點代為及早分配,以利黨務為禱。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開口指定要翠鳳樓舞場後,同月 28 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祕書處旋即函覆國民黨台北市黨務指導員辦事處,其主旨為「所需辦公房屋,已代轉函台北市公用房屋分配委員會照撥」,成為國民黨黨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