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時床戰4次 女分手後竟淚控遭男硬上性侵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太相愛?台北市一對情侶去年 8 月間大吵和好後立即上床「激戰」,短短 6 小時內激戰 4 次,最後仍選擇分手。想不到,分手後女子竟指控遭男方硬上性侵 4 次,甚至還被威脅,但經檢方調查後,認為兩人當時為你情我願,最後依罪證不足不起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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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報導,女子指控,當日與吳姓前男友用餐過後返回吳男住處,清晨 5 時至早上 11 時許,期間吳男 4 度提出做愛請求都遭拒,並不顧女子意願強行親吻她、硬上,查覺到女子一度想逃跑的念頭,更用手掐住女子脖子警告不准逃。

吳男到案後,坦承與女子有過 4 次性行為但皆是你情我願。表示兩人當日因吵架和好外出用餐,返回住處又繼續吵吵鬧鬧,和好後就上床,但女子在床戰時並未反抗,僅在第三次床戰喊下體痛,男子認為女子過去也曾如此,還特別買過潤滑液,不認為女子喊痛就是不願意。

經檢方調查發現,女子若不願與吳男做愛隨時可趁吳男熟睡時離去,但女子並未離開,且女子曾說遭硬上後只想快點結束,這也難以判斷吳男是否知曉女子意願,再加上兩人當日有過多次爭吵,難以確定女子哭泣原因。最後認定吳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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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