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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遲至隔年仍未繳清前一年稅款,且經查獲欠稅車輛仍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者,每次查獲處以欠稅額的0.3倍罰鍰,累計裁罰最高至0.9倍。
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為鼓勵大家以行動支付繳納稅款、體驗其便利性,該局舉辦「台中市行動支付最速Pay」活動,凡使用行動支付繳稅APP(例如台灣Pay、智付寶、t wallet),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納使用牌照稅即可參加,有機會獲得6,000元禮券,活動詳情可至該局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