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公告搞烏龍 足球國手痛失一年職涯

▲號稱新生代門神的足球好手潘文傑\(右\)因足協公告錯誤,導致錯過申請國家代表隊補充兵役的資格。(圖/NOWnews資料照)
▲號稱新生代門神的足球好手潘文傑\(右\)因足協公告錯誤,導致錯過申請國家代表隊補充兵役的資格。(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江昱逵/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與許智傑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足球國手潘文傑因足球協會片面曲解法規,原本符合服12天補充兵役資格,因誤判錯過申請時間而失效,改服一年的替代役,影響其運動職涯。對此,體育署回應,將行文提醒足協修改公告,同時若役男有兵役相關疑問,可以直接與體育署接洽,不必透過體育協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世芳指出,國家代表隊補充兵制度是為了讓國手有更多彈性生涯規畫的空間,依「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只要選手參與過指定賽事,即可申請服12天補充兵役;現在陸續查出,至少有11名可以服補充兵的足球選手,都服體育替代役,「足協設了更高的門檻,影響選手權益」,片面曲解法規,於官網公告宣稱非職業選手不能申請補充兵資格。

劉世芳說,潘文傑因足協於官網私設「必須與國外球隊簽約」之條款,誤認自己不具服補充兵役的資格,轉申請役期為一年的體育替代役,錯過申請時間,然而潘文傑曾參加過2015年光州世大運,明明符合資格,權益卻因此受損。

許智傑則質疑,足協是否為了控制選手,故意片面曲解法規,發布錯誤的公告;他調查後更發現,許多選手申請補充兵,其中最少的就是足球項目,就是因為足協錯誤的公告。

對此,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回應,選手服補充兵役,列管期間為5年,期間要配合國家徵召出賽,若國外有更好環境可培養選手,符合資格者就可解除列管,而替代役只能在國內服役,會有此狀況,可能是協會對規定不熟悉。

藍坤田說,若役男有疑問,應直接與體育署接洽,體育署也會行文提醒足協修改公告,避免誤解;至於潘文傑是否還能轉服補充兵役,藍坤田坦言,因為一般替代役服役,在役別確定後,是不能轉役的,但還是會再與內政部討論如何補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