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寫「我承認了」 喑啞男慣竊被捕栽在同一員警手中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李姓男子於去年12月遭警方查獲機車竊盜案,卻仍不知悔改,日前行經東區復興路段見一輛機車鑰匙未拔,又起貪念將機車騎走,第三分局警方過濾監視器一眼認出曾逮過的李男,至其住處外埋伏逮捕,李男原矢口否認,然而警方出示監視鏡頭畫面,只能俯首認罪,再度栽在同1名警員手中。
1名萬姓女子4月5日晚間搭火車返鄉,將機車停放於復興路四段超商前,卻因忘記拔取機車鑰匙,4月9日下午回來發現機車遭竊報警處理。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查出機車於4月6日下午遭竊嫌騎走,而該名竊嫌正是去年12月以相同手法竊取機車曾遭警方查獲之喑啞人士李姓男子(41歲)。
警方至李男住處外埋伏將其逮捕,李男見到之前曾逮捕他的員警,且見到警方手中證據,只好在紙上寫下「我承認了」。警方於李男住處起出竊得之機車鑰匙及該車之車牌1面、後照鏡2支,並由李男帶同警方至住家600公尺外尋獲該部失竊之機車,全案依竊盜罪將李男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