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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蒼強調,雖然 Muzeum 起初設計上是以音樂產業思維來發想,但該協定保留一定彈性,只要跟數位內容或著作權有關,包括新創、遊戲與音樂公司等,都可利用 Muzeum 基礎架構協定,藉此帶來更多的收益,甚至是論文註冊公司,也能應用此協定。
吳柏蒼指出,Muzeum 就像擁有相同規格的積木,盼使用者能在有共識的前提下,利用這個積木,組成一個龐大的生態系,只要牽涉到授權與分潤的產業,在此協定的應用上都大同小異。
談及目前面臨的挑戰,吳柏蒼認為,Muzeum 協定成不成功,取決於有沒有夠多的夥伴與應用戶願意採用,如何做出好的商業模式與應用模式,就是最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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